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3、年龄说明: 30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的要求,是指截止2018年2月14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5、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8月前毕业的学生。